关于开展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程和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培育工程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3-07-21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推动学院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以及《关于申报创建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年入选学院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二、评估内容
(一)重点任务建设情况
1.“学院党建示范点”创建工程建设单位对照任务指南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上率先垂范等情况开展自查。其中“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五个到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七个有力”,规范“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
2.“学院党建‘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单位对照 《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重点任务指南》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上率先垂范等情况开展自查。重点围绕抓好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和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等方面报告进展情况。
(二)辐射作用发挥情况
各创建单位凝练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和机制办法,广泛挖掘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和典型案例,大力培育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情况。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各创建单位重点从三个方面报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在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条件保障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三是在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性思路、建设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评估步骤
(一)对标自查总结。各创建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按时提交《建设进展报告书》(见附件),各党总支负责审核把关所属创建单位中期评估相关材料,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
(二)现场核查验收。组建中期评估考核组,通过实地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到各创建单位开展实地核查,结合各建设单位前期申报材料和提交《建设进展报告书》情况进行查证。
(三)反馈评估结果。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向各创建单位反馈评估意见,各创建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建设中期进展报告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好通知、审核等各项工作,认真指导所属创建单位对照建设标准和中期评估要求抓好落实。各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提炼特色亮点,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确保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各创建单位要按照要求填写《建设进展报告书》,经党总支审核把关、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PDF版和word文档报送党委组织部。
(三)加强建设,确保创建实效。各党总支要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各创建单位要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坚持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确保建设实效。
中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一审:黄泓潜
二审:王申申
三审:杨阳
一校:梁美莲
二校:杨静
三校: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