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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校区搬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肖仕银 [发表时间]:2023-07-25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切实做好贵州医科大学等高校搬迁有关工作的提示函》和学院7月24日召开的校区搬迁安全风险廉政分析研判会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学院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整体部署实现廉洁搬迁、平安搬迁、和谐搬迁,现将有关搬迁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牵头部门、各系(院)按照《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轻职院〔2023〕21号)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搬迁总体实施工作方案汇编》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积极推进各项搬迁任务,确保校区搬迁工作落实落细。

(二)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物资设施设备进出校门管理,加强对出入大学城校区和马场科技新城校区的人员、车辆、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放行”的原则,属职能部门搬迁(含系部办公室)的,由物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签批;属教学实训实验室搬迁的,由物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实训中心签批;属图书馆搬迁的,由图书馆提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签批。

需进出大学城校区运输物资的校外人员和车辆,至少提前一天,由物资使用部门向保卫处报备,主动出示由学院物资使用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搬迁实施牵头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搬迁物资出校放行条》,需写明事由、带出物资名称及数量。

需进出新校区安装设备的校外人员和车辆,统一从南门进出,主动配合门卫人员进行有效证件登记,至少提前一天,由使用部门向基建办报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化品进校,必须提前告知基建办,并委托专业公司、使用特种车辆按规范运输出入;校内人员主动出示工作证进出校门。

1.属常规类资料需销毁的,由各部门、各系(院)清理后自行销毁;属常规类刊物、书籍的,由各部门、各系(院)自行清理处置;凡下发的红头文件、重要文件和购买的党报党刊等,原则上一律统一打包搬迁。严禁将红头文件、重要文件、内部资料、党报党刊私自出售给小商贩。

2.各类纸质材料中凡印有“秘密”“机密”字样的涉密材料,特别是由上级主管单位印发的带有密级的文件,务必妥善保存。各部门、各系部要认真梳理搬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泄密隐患,认真排查保密重点要害部位,严格落实保密防范措施,对涉及学院教育、考试、科研、组织人事、纪检、对外交流、档案等工作中产生的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涉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U盘等)及复印件进行分类管理,如因工作确需保留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无需保留的内部资料,应用碎纸机进行粉碎处理;无需保留的涉密载体,应登记造册,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涉密载体清退登记表》(见附件2),交回学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由保密办统一处理,并严格履行涉密载体交接手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填写《登记表》时,没有配备涉密电脑的部门应手写,严禁在非涉密电脑上处理涉密载体的标题、文号等信息,严禁将涉密载体与非涉密载体随意混放、乱放;严禁私自对涉密载体进行销毁或当作废品回收,坚决杜绝涉密载体丢失现象发生。

3.涉及学院内部信息和教职工个人信息的资料,请妥善保存,勿随意丢弃。

4.在搬迁过程中,学院保密办将对各部门、各系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凡在搬迁过程中造成泄密的,将根据学院及上级有关法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5.能够反映建校以来学院各个时期发展情况、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标志性意义的文书、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下列资料原件,应全面清点、单独装箱,确保在搬迁过程中不损坏、不遗失,搬迁后妥善保存。

(四)由保卫处牵头,各部门、各系(院)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及时召开安全风险研判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风险隐患,搞清楚问题产生的原因、涉及的对象、产生的影响、解决的措施等,形成风险研判报告。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安全评估机制,切实制定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五)相关责任部门、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设备采购、校园维修改造、物业(安保)公司、搬家公司及食堂承包商的遴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执行,对有关工作中出现问题以及涉及有关反映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确保招投标结果的公平公正。要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违规行为。各类教学、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采购应经过充分的项目论证,严控限价、明确参数,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遴选优质的设施设备及服务供应商。招投标完成后,加强对各类供应商的监督,确保其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符合预定的工期、参数、质量等要求。

(六)由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加强搬迁过程中的监督与监管,做好搬迁工作廉政风险教育和全程跟踪监督,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校区搬迁过程中人员廉洁、过程平安、氛围和谐。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系(院)在搬迁时要以“安全无小事”的原则,高度重视搬迁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顺利完成搬迁工作。

(二)各部门、各系(院)在搬迁时所用到的搬家公司及其车辆必须有正规的资质证明,确保搬迁途中交通安全。所需搬迁的运输通勤车辆须提前办理《放行条》,进出入时主动向保卫处出具《放行条》。

(三)在行政楼办公的各职能部门原办公室必须清空,搬迁完后,请各职能部门将原办公室钥匙装入信封注明部门和原房号及时交办公室张伟老师处。

(四)各部门、各系(院)要明确此次搬迁工作的安全责任人。实行专人专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次搬迁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搬迁工作期间,各部门、各系(院)需提前做好搬迁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

(六)各部门、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搬迁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值班、巡逻,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


                                                                                                        中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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