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为做好我院2017年高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生成学籍信息核对表
1.教务处根据学院招就办提供的数据生成《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附件1,电子版)。
2.教务处根据学院招就办提供的数据生成《2017年进校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附件2,电子版)。
3.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学信网提供的数据生成《2017年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有学籍)》(附件3,电子版)。
时 间:2017年9月20日。
(二)第二阶段 核对学生学籍信息
1.各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三个表自行组织班主任和学生核对学籍信息。
时 间: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5日下午14:00。
2.各系填写统计表要求
(1)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有误,各系必须将该生相关的信息填在《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有误统计表》(附件4)中。
(2)教务处提供《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名单》(附件5),各系必须及时和招就办协调处理。
(3)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各系必须将该生相关的学籍信息填在《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统计表(第一次)》(附件5)中,务必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以上三个表的纸质档须各系主任和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印章,于9月25日下午16:00之前交到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
(三)第三阶段 生成报到入学库
教务处根据各系提供的统计表生成《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报到入学库》,此表一式两份,由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同各系学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部门印章后下发系部核对学籍信息。
时 间:2017年9月25日。
(四)第四阶段 再次核对学生学籍信息
1.各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表再次组织班主任和学生核对学籍信息。
时 间:2017年9月26---28日下午14:00。
2.各系如发现2017级新生的学籍信息有误,必须将该生相关的学籍信息填在《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有误统计表》(附件7)中。此表须各系主任和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印章,并于9月28日下午16:00之前交到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
3.各系如发现有遗漏的2017级新生,必须将该生相关的学籍信息填在《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统计表(第二次)》(附件8)中,务必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此表须各系主任和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印章,并于9月28日下午16:00之前交到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
(五)第五阶段 上传2017年新生(有学籍)报到入学名单和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报到入学名单。
教务处根据各系提供的名单上报教育部学信网。
时 间:2017年9月29日。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各教学系主任和总支书记务必安排落实好新生电子注册的相关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个学生。若出现遗漏,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其责任由相关部门或系部承担。
(二)2017年进校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有误,各系必须及时和招就办协调处理。
(三)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和2017年学生(有学籍)学籍有误,各系必须通知学生在10月30日之前按教育厅[2014]42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本人未核查清楚错误信息,或已核查清楚但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进行变更,造成学籍信息有误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旅游学校学生学籍核对工作由人文社科系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电子版)
2、2017年进校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表(电子版)
3、2017年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有学籍)(电子版)
4、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有误统计表
5、2016年进校2017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名单
6、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统计表(第一次)
7、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信息有误统计表
8、2017年新生(含2018年转录学生)学籍遗漏统计表(第二次)
9、黔教办学〔2014〕42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
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的通知
10、黔教考发〔2009〕19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