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招就办、各系:
根据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学院2018届高职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学院2018届高职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秀娟
成 员:杨文通 王娟 余寒 黄振宇 田景烈 王国安 常明 李德建 杨阳 汪洪 包节 王家友 李五祥 张庚斐 唐芳柱 吴玫 王珂佳 孙 辉
职 责:加强对2018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王珂佳(常务)
副主任:孙辉 吴玫 陈洪超
成 员:蒲朝新 王力 陈华 董慧娟 杨礼美 逄菲 张冀 陈律 张逸瑾 张玮 高云 李世海 李静
职 责:按学籍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各系于2017年5月11日到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办理《2018届高职毕业生需核对学籍信息表》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
2、各系于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9日期间,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学籍信息组织本系2018届毕业生进行学籍信息核对。
核对工作中如发现下列三种情形的,按有关要求办理。
(1)《2018届高职毕业生需核对学籍信息表》中有学生遗漏的,必须将该生学籍信息补填在《2018届高职毕业生核对学籍信息情况反馈表》上;由班主任、学籍负责人、系主任和系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于2017年5月22日前提交到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
(2)录取信息出现错误的,填写《2018届高职毕业生核对学籍信息情况反馈表》的同时,还必须通知学生按教育厅黔教考发〔2009〕195号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于2017年6月1日前交到各系学籍负责人处,各系审核合格后统一将资料于2017年6月2日前交到学院招就办吴玫老师处;
(3)学籍信息变更错误的,填写《2018届高职毕业生核对学籍信息情况反馈表》的同时,还必须通知学生按教育厅黔教考发〔2009〕195号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于2017年6月1日交到各系学籍负责人处,各系审核合格后统一于2017年6月2日将资料交到学院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
3、在学籍信息核对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的,也要按要求填写《2018届高职毕业生核对学籍信息情况反馈表》,由班主任、学籍负责人、系主任和系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于2017年5月22日前提交到教务处陈洪超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是一项原则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毕业生学籍信息上报到教育部学信网后将不能更改,各系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核对,确保毕业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如信息有误未核查清楚,或核查出的错误信息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造成毕(结)业证书不能办理或办理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有误的,则由造成影响的部门、系部、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黔教考发〔2009〕195号文件
2、2018届高职毕业生需核对学籍信息表(请在学院公文群下载)
3、2018届高职毕业生核对学籍信息情况反馈表
附件下载:http://www.gzqy.cn/zlxz/19348.jhtml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