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轻职院〔2020〕75号)的相关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25年8月25日下发文件《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25〕28号),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系(院)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共认定463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专科认定449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认定14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院)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召开部门会议讨论,最终建议认定4638名同学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专科认定449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1),本科认定14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2)。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任韵如老师,联系电话:1376506205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