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轻职大学〔2026〕27号)的相关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26年8月31日下发文件《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黔轻职大学〔2026〕36号),认真组织开展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共推荐534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专科生4753名,本科生591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核,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建议认定该5344名学生为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科生名单见附件1,本科生名单见附件2)。已报学校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杨娟老师,联系电话:137650196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