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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作者: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来源: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2),省教科规划办发布《贵州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我院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程序

1.申报者于2023年5月1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档+电子档word版)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初审材料,向省教科规划提交课题材料,由省教科规划办进行遴选;

3.2023年5月29日,省教科规划办发布评审推荐名单;

4.2023年5月30日-6月4日,受推荐的申请人登录平台完成网络填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登录平台审核。

二、材料提交时间与要求

(一)第一阶段:纸质档提交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5月18日前,申报人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3:贵州省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4:活页材料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提交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和纸质版一致的电子word版发送到邮箱gzqykyc@163.com,由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统一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进行遴选。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2023年5月18日前,《投标书》(附件1)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和纸质版一致的电子word版发送到邮箱gzqykyc@163.com,由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统一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进行遴选。

(二)第二阶段:网络提交

待省教科规划办发布评审推荐名单,通过遴选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全国教科规划申报平台完成网络填报。

申报人不要提前在平台进行申报,若违反此项规定单位本年度申报资格将受影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无账号的申报人在该平台申请账号,并及时联系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账号,平台将于2023年6月4日停止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其他申报要求

(一)严格遵照课题申报公告,具体请见附件1、2,申请人请注意满足申报条件,禁止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申报等现象。

(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联系人:梁叶 王帅

联系电话:18685415324 18608502294

联系地址:合一楼435室 邮箱:gzqykyc@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附件

附件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及相关附件

附件3:贵州省申报汇总表

附件4:活页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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