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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0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决定组织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的集体、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具体办法遵照《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每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单位署名不得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得超过10人。对成果所属权及其他问题有异议,并在受理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解决的,不得推荐申报。

(四)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

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每校3项。

  三、成果表彰

(一)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省教育厅将为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获奖项目将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0天。省教科规划办负责处理并裁决举报意见及其他形式的争议。对有争议的成果,省教育厅将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需提交下列材料至学院科研处: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附件2);

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证书类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替代);

3.《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汇总表》1份(附件3)。

以上3项材料电子档发送至gzqykyc@163.com邮箱。纸质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一经送达,不予返还。

(二)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8月25—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每一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梁叶、李超   

联系电话:8506065

地址:学院行政楼435室

 

附件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u/cms/www/201707/201056023ogj.doc

附件2:《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u/cms/www/201707/20105612pryz.doc

附件3:《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汇总表》 /u/cms/www/201707/201056212cgm.xls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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