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黔轻职院〔2015〕83号)要求,为做好对院级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已到项目:
请查看“2020年待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2020年6月15日(周一)前按项目申报承诺及学院立项批复的文件要求提交以下结题材料(材料清单贴档案袋封面):
(1)《院级课题结题申请书》3份(附件2);
(2)项目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如:专著、专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计算机软件、模型、视频等可展示成果(成果需附有“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3);
(4)研究成果必须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在显要位置标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编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
(5)以上材料电子档一并打包发至gzqyk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