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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及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21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是我校开展校园文化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场所,现在可容纳992人。为了加强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以下统一简称礼堂)的管理,为学校开展大型活动提供方便场所,促进礼堂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礼堂使用安全、有效、合理、文明、特制定本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隶属于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由共青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具体管理,负责礼堂的调配使用、日常的管理、设备维护及卫生保洁。

第二条 礼堂服务范围

    2.学院组织的大型会议以及各类学术讲座等活动。

    3.学院或各系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文艺汇演。

4.经学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 礼堂管理范围

5.演出舞台、观众席、服装室、化妆间、设备调控室。

    第四条 礼堂使用原则

    6.凡申请礼堂开展活动,必须坚持活动主题积极向上、健康有益以及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原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管理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纪相关活动。

7.礼堂使用遵循院级活动优先、同时兼顾学院外活动的原则,学院内活动原则上按申请先后顺序调配礼堂使用时间,若学院内活动发生时间冲突,则院级活动优先。

    8.礼堂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9.凡需使用礼堂的单位(或部门),应向院团委提出申请,时间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但不能提前超过30天。

    10.申请单位(或部门)应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申请表》(附1)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安全协议书》(附2),经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院团委审批签字后方可使用。

11.学院内各部门或系部使用礼堂,由各部门或系部直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需填写礼堂使用礼堂申请表,部门(系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院团委负责老师处;学院内学生组织(或社团)使用礼堂,需要指导老师签字并盖指导单位章。学院外单位一律以机关、团体名义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需盖有效章。其中,讲座、宣讲形式的活动需经过学院宣传部审核同意。

12.使用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学生组织(社团)或举办的活动,必须有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和管理。

    13.使用单位不得在大礼堂进行与申请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否则礼堂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

    第六条 礼堂安全及设施维护

    14.使用单位在布置场地和举办活动的过程中,必须服从礼堂管理人员的安排,自觉爱护礼堂所有设施,应尽量维持礼堂原有的布置不被破坏,如确实需要变动相关布置需征得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并于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对损坏的设施要照价赔偿。   

    15.使用单位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在礼堂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器设备,礼堂有关灯光、音响、投影仪、幕布等相关设备必须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16.使用单位必须注意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礼堂。在布置场地和活动进行过程中,严禁在礼堂内使用明火,严禁在礼堂内吸烟,严禁私自动用礼堂内消防设施。违者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17.凡申请活动属于大型活动的,申请单位应该做好相关的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凡是不达安全防护要求的,院团委有权禁止使用礼堂。

    18.在活动期间,礼堂所有安全通道必须保持同时开放,组织单位要提前做好安全预案和应急疏散工作,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第七条 礼堂卫生维护

    19.申请使用单位必须自觉维护礼堂环境卫生,在布置场地和举办活动过程中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和杂物。

    20.申请单位在布置场地过程中,不得使用双面胶或不干胶等不易清除的粘贴工具和宣传资料,地面粘贴不得使用容易留下痕迹的透明胶带,需用地毯胶带便于清理,不得在墙壁和地上乱涂乱画,违者按照规定自行予以清除并按照损坏程度进行罚款。

    21.申请单位在活动结束之后,必须配合礼堂管理人员做好卫生清理工作,活动中产生的杂物例如道具等大型垃圾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将之留在礼堂内。

    22.礼堂使用完毕之后,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把所有设施还原,并向管理人员验收交接,如发现相关设施损坏需要照价赔偿。

    23.礼堂不负责单位或个人物品保管,如有遗失破损由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八条 礼堂日常管理和维护

    24.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礼堂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有损坏的设施应及时联系专人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如需重大维修的需如实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25.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定期对礼堂内外进行卫生保洁,确保礼堂干净良好的环境。

    26.不定期对礼堂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排查各种火灾安全隐患,严格保证大礼堂消防安全。

    第九条 礼堂费用

27.对学院外单位或团体一律实行有偿使用,由使用单位在获得礼堂使用申请批准之后,自行到学院财务上缴,收取费用主要用于开支礼堂设备维护及修理、卫生保洁、工作人员值班等。

    第十条 本规定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申请表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使用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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