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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消防安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6-03-07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院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卢亚莲、周 杰

副组长:刘天德、杜 平

成 员:徐兆伯、冯其毅、何亚平、陈秀娟、董 平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系部、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 预防措施

1 、书记、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学院应当成立学院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院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学生寝室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院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 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中层干部、辅导员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院领导报告,由学院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报值班院领导、学院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和保卫处。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院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配合学院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电话号码:

保卫处:8506110

学生处:8506023

门卫室:8506110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学校内线电话拨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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