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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信”立天下 ·“诚”铸未来 经济管理系致2023届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张小双 | 来源:学生管理科 | 发布日期:2023-06-14 】

亲爱的同学:

你好!

岁月荏苒,时光如梭,转眼到了毕业季,大学生活也将完美结束。回首求学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给予你最有力的支持,助你顺利完成学业。展望未来,为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开展,也为了各位同学有更好的信用记录和人生发展,现就还款相关事宜温馨提醒如下:

一、还款途径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仅支持电脑端登录),为本人提交还款申请和查询贷款及应还款信息的助学贷款官方网站。

(2)毕业确认是你开始还款的重要步骤,为了解还款计划、确保你能按时还款,请你在毕业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修改通信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修改结束后在系统主页面中点击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通过支付宝(电脑版)还款。

登录支付宝网页(www.alipay.com)输入相应的账户名和密码 ,登录充值页面→登录成功后,可看到账户余额等相应的账户信息,点击进行充值→充值完成后,系统每月20日会自动扣划相应还款金额用于偿还贷款。(借款学生可以于次月1日之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咨询县资助中心,查询还款情况)。

(4)通过支付宝(手机版)还款。

手机支付宝APP,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 “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者小程序上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5)通过POS机在县级资助中心还款:详细咨询当地县级资助中心。

二、还款常识

(一)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

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当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录取,需于8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就读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二)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

在毕业5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全部本息,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三)及时更新联系方式,确认还款信息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为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为止。

(四)违约后果

1.如不按时偿还将会造成违约,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不愿意产生利息请于毕业当年的8月15日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20日前结清合同。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不受理还款,支付宝也不能扣款。

2.如需提前还款,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和12月的1-15日内提出,11月不接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本息资金),然后采取上述方式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3.支付宝账号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账号。

4.请同学们提高警惕,谨防打着任何助学贷款旗号的诈骗行为。

希望以上的提示能助同学们一臂之力,最后祝愿同学们身体健康、工作愉快、事业有成,奔赴美好新生活。



经济管理系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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