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万青青 发布日期:2025-12-30 信息来源:教务处
现有我校2011届毕业生李琳,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106000422),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10600422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25年12月30日
下一条:关于周丽毕业证遗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