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璟 发布日期:2026-03-06 信息来源:教务处
现有我校2016届毕业生田维广,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6002717),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60602717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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