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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晶晶、犹元豪2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万青青 [发表时间]:2024-08-20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查实,机电工程系陈晶晶、犹元豪2名同学,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报到、至今未返校,且未办理退学手续。经所在系(院)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复核、学院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晶晶、犹元豪2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7天,即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邮箱:qgxyjwc55@163.com

 

  一审:莫祯妮   二审:方开考   三审:孙辉
  一校:王乐   二校:张娟娟   三校:黄成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