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陈艳等4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41名2019级企业班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至学生本人。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qgxyjwc55@163.com;接收地址: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场科技新城校区善思楼(2号公共教学楼)106。
附件: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2019级企业班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