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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对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万青青 [发表时间]:2024-09-20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弹性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王超等8名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系2019年9月入学,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经2024年8月14日院长办公会、2024年8月22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8名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至学生本人。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qgxyjwc55@163.com;接收地址: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马场科技新城校区善思楼(2号公共教学楼)106。

附件:2019级企业班建档立卡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

  一审:莫祯妮   二审:方开考   三审:孙辉
  一校:张娟娟   二校:王乐   三校:黄成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