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所在系院初审、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办公室复审资格,龙安梅等6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且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经学院2025年3月2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龙安梅等6名同学(名单见附件)的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4天,即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办公地点:学院善思楼106教务处办公室
附件:2024-2025学年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