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黔轻职院〔2021〕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奖励申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全院教职工;
(二)成果时间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成果类型范围:符合《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见附件1)的所有成果均属本次奖励申报的范围。
二、申报流程
(一)科研成果奖励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系部及时传达给系部教职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成果的申报;
(二)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以系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行政部门教师需以教学任课系部为归属单位进行申报,具体流程为:
1.个人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2),并在科研管理系统的对应菜单栏目中选择需要申报的成果类型,新增填写各类科研成果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系部审核;
2.系部审核:各系部负责按申报要求,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认真审核已申报的成果材料,审核完毕后点击提交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复审,同时,还需填报“2025年度部门科研与学术成果申报审核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汇总统计表的纸质档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3.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复审: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负责对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网传材料和各系部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最终将上报学院办公会进行审议并公示。
三、申报要求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提交各类科研成果的扫描件,如提交材料有缺项,扫描件不清晰、不完整的,将不予受理。以下为各类科研成果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二)请各系部严格审核成果信息,若申报人在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该教职工当年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并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记入个人师德师风诚信档案;
(三)此次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中,个人网上申报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13日,10月14日0时将关闭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功能,请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系部科研与社会服务科须于2025年10月15日16:00前将纸质档的汇总统计表提交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合一楼409室)。
(联系人:蒋鸿波 联系电话:18586892612)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
2.《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3.2025年度部门科研与学术成果申报审核汇总统计表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