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贵州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夏丹 时间:2026-03-12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工作要求,完善贵州省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贵州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贵州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关于组织2026年贵州省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分储备类、重点培育类、命名类三个类别,各类别申报条件层层递进,具体要求如下:

(一)储备类

1.符合贵安新区重点工业领域发展需求,中试方向明确,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创新潜力;

2.拥有稳定的中试研发和技术服务团队,具备开展中试活动的初步规划、场地和设备等基础条件;

3.牵头或参与过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任务,或拥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

(二)重点培育类

1.符合储备类申报条件,且已开展初步中试活动,具备一定的中试服务能力;

2.拥有固定的中试场地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中试设备或设施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3.应具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及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专职技术或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20%;

4.具有健全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市场化运营机制,综合型、专业型制造业中试平台应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实现资源对外开放共享。

(三)命名类

1.符合培育类申报条件,且中试平台建设运行满1年以上;

2.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中试成果已实现初步产业化或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中试解决方案;

3.综合型、专业型制造业中试平台应制定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高水平服务。近三年至少完成中试项目3项,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10家,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或不低于依托单位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企业型制造业中试平台,应满足行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中试需求,近三年至少完成中试项目3项,上年度(或申报当年度)中试成果产业化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4.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明确的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和目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类别说明:储备类平台可直接申报,重点培育类、命名类平台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储备库项目中筛选评估后,适时印发通知集中组织申报,各团队无需提前申报。

2.申报时间安排:储备类平台项目全年分两次申报,第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第二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请符合条件的团队按时准备申报材料。

3.材料报送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储备类平台项目团队按要求填写《2026年贵州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表》(见附件1,需附相关佐证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报送至合一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邮箱:gzqykyc@163.com。

(联系人:夏丹,联系电话:15902615013)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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