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纵深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全力推进青年友好型成长型省份建设,持续深化对贵州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以及青年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研究,更好引领服务青少年,推动新时代贵州党的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强化比较优势战略,聚焦青少年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理论与实践结合,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为推动新时代全省党的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贡献青年智慧和力量。
二、课题组织
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由团省委、省社科院、省教育厅、省社科联联合发布。由团省委牵头,贵州青年发展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课题类别
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专家评审、课题发布单位确认后立项。课题分为重点招标课题和一般招标课题。
1.重点招标课题选题从《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重点招标课题选题》(附件1)中产生,一般招标课题选题从《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一般招标课题选题》(附件2)中产生;
2.上述两类课题均可围绕选题方向,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自行设计的申报选题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紧扣青年发展和青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开展研究。
四、课题申报
(一)申报对象。全省各高校教师、科研机构研究者、团干部,各级教育部门、社科联及团组织均可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申报应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可依托高校或科研机构,邀请长期关注研究青年问题的省内外专家学者参与,并应适当吸收从事青少年实务工作的同志参与,提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高校及研究机构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和相关工作部门的同志领衔组建项目组参与课题申报。
(二)申报程序。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申报课题需填写《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和《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于5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活页(一式六份)报科研与社会服务处411室,电子档资料以“姓名+系部+课题名称”的格式命名并发送科研处邮箱(邮箱号:gzqzdkyc@163.com)。
(三)课题立项。由四家课题发布单位组建专家评审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立项评审,评审情况经课题发布单位研究确认后,予以正式立项。团省委对立项的重点课题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五、课题结项
(一)中期评估。课题立项后3个月内形成中期成果,贵州青年发展研究院将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二)结项评审。课题组根据专家中期评估意见,结合最新调研进展,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并优化完善论文或研究报告,形成课题终期成果提交贵州青年发展研究院。课题发布单位将于四季度组织开展结项评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经本人申请并经研究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3个月结项。
课题成果要同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紧密结合,鼓励向《贵州咨政》《贵州青年发展蓝皮书》《贵州青年工作动态》《青年时代》等相关刊物投稿,成果被采用的,可作为结项条件之一。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免检结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定“优秀”等次。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决策咨询报告,通过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联席会议机制等渠道呈报省委、省政府并获得肯定性批示的,课题结项时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成果形式。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一般为论文或研究报告。以论文结项的,应在核心期刊(或CSSCI扩展版)及以上发表至少1篇或者普通报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论文需正式发表,录用通知作为结项材料的,原则上不评“优秀”等次。重点课题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应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课题以研究报告结项的,应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全部课题均须提交一篇3000至50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以外语撰写或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提供简体中文版本。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结项。上述成果均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word或wps版本),并按照研究院下发的规定格式编辑排版。
所有研究成果须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且项目负责人为唯一或第一署名人。公开发布的研究成果须注明“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且排唯一或第一;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须提供盖章报送件和批示抄清(报送件上注明“2026年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否则不予认定。课题结项成果中的研究报告须查重,须附本人签名的查重报告1篇(要求知网、维普或万方全文数据库查重,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20%)。
六、课题申报限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特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在研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在研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课题申请。
2.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4.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原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最终研究成果与原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5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原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课题申请:
(1)“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2)《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3)被终止或撤销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领衔或参与申报课题。
(4)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国家软科学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国家各部委课题、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得参与申报。
七、相关要求
课题研究引用统计数据应当为最新统计数据。研究成果应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论证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既要在研究意义上有论述,也要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对策上有建议,在实施效果上有论证,能够为推动青年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主管部门咨询:吴老师15227808998、邹老师15651001941、段老师18798718551
校内咨询:张承屏18798083298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