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鸿波 时间:2021-07-06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清理涉及教育评价改革规章制度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21〕32号)、《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省教育厅关于再次认真组织清理教育评价改革涉及规章制度的通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其负面清单文件要求,经2021年7月2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二次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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