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四史”全库中检索“审计”一词,共出现了41次,分别为《汉书》1次、《汉书新注》2次、《旧唐书》1次、《新唐书》3次、《新五代史》1次、《宋史》26次、《金史》1次、《清史稿》6次。
41次出现的“审计”一词共有3种含义,一是周密谋划,出现了10次;二是审查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出现了2次;三是负责审查财政财务收支的官职名,出现了29次。
“二十四史”作为最负盛名的官定正史,以此为切入梳理考订“审计”一词,有利于廓清对审计的错误认识,有裨益于审计历史研究和推动审计发展。
在“二十四史”中“审计”作为一个独立词组,最早出现于西汉
《汉书》记载了甘延寿、陈汤经略西域的丰功伟绩。“延寿、汤因让之:‘我为单于远来,而至今无名王大人见将军受事者,何单于忽大计,失客主之礼也!兵来道远,人畜罢极,食度日尽,恐无以自还,愿单于与大臣审计策’。”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中 列传第一百四十 文苑中),陈子昂上书规劝唐高宗不宜归葬长安而宜在洛阳,“故审计定议而甘心焉”。
《新五代史》(卷四十七 杂传第三十五)后晋高祖石敬瑭欲起兵反唐,杨彦询说“太原之力,能与唐敌否?公其审计之!”。
《宋史》(卷三百三十二 列传第九十一)大臣赵禼因西夏屡次入侵宋朝边界而贡献计策,“夏人屡欲款塞,每以虚声摇边。诏问方略,禼审计形势,为破敌之策以献”。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六 志一百一 河渠一)记载同治十一年即1872年,山东巡抚丁宝桢在治理黄河时提出“臣等熟思审计,实未见其可恃,而深觉其可虑”。
在以上记载中“审计”一词意为深思熟虑、审慎谋划之意。
在“二十四史”中“审计”作为核查账簿含义使用、作为核查账簿官职名,最早出现于北宋
《宋史》(卷一百六十五 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记录了宋代太府寺下设“审计司”的沿革。北宋太府寺“所隶官司二十有五”其一即为“审计司”,“审计司,掌审其给受之数,以法式驱磨”——审计司掌管审核收支数量,按照规定的制度进行查核。
南宋“建炎诏罢太府寺,以其所掌职务拨隶金部”,“中兴后,所隶惟有粮料院、审计司、左藏东西库、交引库、祗候库、和剂局、惠民局如前制所置”。
南宋初期,太府寺被废,后又复设,并保留了“审计司”。据史料可见,太府寺在北宋时既下设“审计司”,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赋予“审计”一词核查财政财务收支的内涵,第一次出现了以“审计”命名的专职审计机构(隋唐设立的“比部”已是专职审计机构)。
《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 太府寺)记载北宋哲宗元祐五年二十五日,“户部言:勘会请给,粮料院、审计司只得拖历批勘,余并听太府寺旨挥。”可见,《宋会要辑稿》也印证了《宋史》关于北宋已设立“审计司”的事实。
很多论者援引《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 审计司)“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一日,诏:诸司专司、诸军专司『专』字下犯御名同音者,改作诸军、诸司审计司”,将南宋建炎元年即1127年因避皇帝赵构名讳,将诸军诸司专勾司改成诸军诸司审计司,作为第一次出现专职审计机构的开端,显然是不符合史事实的。
《宋史》(卷一百六十一 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记录了门下省设“审计院”的情形。
南宋门下省“中兴后,检、鼓、粮、审计、官告、进奏,谓之六院”、“恩数略视职事官,而不入杂压”、“乾道后,相继入台者数人,六院弥重,为察官之储。淳熙初,班寺监、丞之上。绍熙二年,诏六院官复入杂压,在九寺簿之下,六院各随所隶”。
南宋第一次出现“审计院”的名称。南宋初年,审计院作为“六院”之一为门下省的事务性机构,地位空前提高,太府寺复建后,审计院又归入太府寺。
宋代审计司、审计院不仅设置在中央机构,地方也设置有审计司、审计院。
例如《宋史》(卷一百六十七 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总领官“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对诸军钱粮“淮东西有分差粮料院、审计司、审计以通判权”、“四川有分差粮料院、审计院、(属官兼)大军仓库、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
《宋史》多次出现“诸军审计司”、“诸司审计司”,并记载了16位名臣曾任职于“审计司”或“审计院”。
比如,娄机“改干办诸司审计司”、孙逢吉“除诸军审计司、国子博士”、李知孝“差充干办诸司审计司,拜监察御史”、徐鹿卿“主管官告院,干办诸司审计司”、崔纵“累迁承议郎、干办审计司”、赵良淳“诏除诸司审计院”、钟季玉“迁审计院”等等。据史料所见,诸军诸司审计司即为审计院、两者彼此互称。
在“二十四史”中“审计官”一词,最早出现于金朝
金承汉制,在最高财政机构下设“审计官”。
《金史》(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记载“泰和八年,省户部官员置三司,谓兼劝农、盐铁、度支、户部三科也。贞祐罢之”,其下设“规措审计官三员,正七品”。这种制度设计具有明显的财审合一特点。
在“二十四史”中清末新政拉开了“近现代审计”的序幕。
《清史稿》(卷二十四 本纪二十四 德宗本纪二)记载德宗三十二年即1906年“增设邮传部、海军部、军谘府、资政院、审计院”。“审计院”显然是独立于各部院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职官六)“度支部廉俸掌覈给官禄,审计百司职钱餐钱”、“会计掌国用出纳,审计公债外款,编列出入表式”。陆军部设“审计处处长,副官,各一人”、“审计掌预算、决算,审覈支销。所辖:宪政筹备处,银库,捷报处,马馆,俱派员分治其事”。
清末在中央设置“审计院”,独立实行审计监督职权。在陆军部设立审计处负责军队内部审计。清末新政积极学习现代国家审计制度,赋予审计极高的地位,体现了清末朝野上下已认识到了建立独立审计制度以核查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者 | 贾朋举 单位 | 河北省沧州市审计局)
(来源:审计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