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院团委、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1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5~2016级高职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请各系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见附件8)和《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初核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名额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院,待学院审批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系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学生照片可张贴或彩色打印,见附件2、3、4)、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782824951@qq.com邮箱,见附件5、6、7,)、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公示材料(公示栏图片资料)和评选推荐报告按要求填写完毕报学生工作处(见附件9)。如不按要求填报或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肖德均,联系电话:15285630522。
附件:
1、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生推荐登记表
3、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5、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6、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7、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8、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9、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材料报送及填写要求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