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整理规范办法(试行)》规定及学院综合档案工作安排,现将档案整理移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时间
2024年12月5日-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5:50。
二、移交地点
图书馆4楼档案室。
三、移交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移交内容
各部门2024年形成的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整理规范办法(试行)》归档范围内的各类档案。
(二)相关工作要求
1.移交前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移交部门应对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整理规范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全面收集和规范化整理本部门形成档案。对散存于本部门内设处室和个人手中的档案,应加强催收,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2.移交标准符合相关要求。移交档案符合《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整理规范办法(试行)》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将退回重新整理;
3.移交手续规范。各移交部门移交档案时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请部门领导及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保存一份。如无档案移交的部门,请提交“无档案移交情况说明”并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4.及时完成移交。综合档案工作已纳入学院综合考核指标,请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并及时完成档案工作。
联系人:肖仕银
联系电话:13595037570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