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青武 时间:2019-09-07 点击数:

教务处、学生处、资助中心、财务处、中职部、各系(国际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46号)、《省学生资助办 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管理功能与应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92号)及学院2019-2020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生无障碍入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为具有我院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高职一至三年级、中职一至二年级的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申请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学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二)资助标准

1.中职一至二年级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

2.高职一至三年级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免(补助)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学年。

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就读专业学费标准即为免费,未达到就读专业收费标准即为补助。

二、资助方式及流程

(一)资助方式

1.对在2018-2019学年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2017、2018级学生,在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时,高职学生暂免学费,中职一至二年级学生暂免教科书费及住宿费。

2.对在2018-2019学年未申请或在2018-2019学年审核工作结束后新认定的2017、2018级学生,在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时,只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可向系部领取空白表,也可自行打印),无须提供其他资料,高职学生暂免学费,中职一至二年级学生暂免教科书费及住宿费。

3.对2019-2020学年新入学的2019级新生及五年一贯制2019-2020学年转录学籍的学生,在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时,只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无须提供其他资料,高职学生暂免学费,中职一至二年级学生暂免教科书费及住宿费。

4.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学年,将通过银行按学期发放(500元/生.学期)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5.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免学费、教科书费及住宿费所短缺的资金将由财政按照人数和资助标准补助给学校。

(二)资助流程

1.学生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在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对2018-2019学年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学生不用提交申请表。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16日。

2.各系(国际学院)、中职部

根据学生提交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的拟资助名单(见附件2),重点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州市)、县(市区)、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后准确填写和完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由于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填写学生信息有误,导致上级部门审核不予通过的,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省学生资助办省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做好“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管理功能与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生信息数据与教务处、学生处、中职部及招生就业办提供的学生数据进行逐一核查,核查出拟资助名单,并于2019年9月6日16:00前提交财务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各系(国际学院)、中职部审核汇总表后,进行初审汇总,与拟资助名单进行比对核查,并于2019年9月25日下午16:00前将不在拟资助名单的学生名单报财务处,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将全部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扶贫办。

4.财务处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拟资助名单及汇总名单,办理高职学生暂免学费,中职学生暂免教科书费及住宿费手续。

三、历年未受资助补申报

根据管理办法,对在2018-2019学年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以后,因各种原因造成没有获得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进行补申报。

(一)2018-2019学年补申报

学生根据资助流程,填写申请表,各系(国际学院)、中职部根据学生提交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的拟资助名单,重点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州市)、县(市区)、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后准确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16日,系部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审汇总,与拟资助名单进行比对核查,将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对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审核通过的学生,按标准进行资助。

(二)其他学年补申报

2017-2018学年及以前学年,因各种原因造成没有获得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需回建档立卡所在地进行补申报,具体补申报流程,请咨询建档立卡所在地教育资助相关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力配合开展工作。

四、资助资格认定与费用补交

按文件要求和程序,学院将全部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对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如通过认定,暂免学费或教科书费及书本费变为直接免除;如未通过认定,学生应及时足额补交相关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学生入学报到时,持续开启“绿色通道”,只要学生提出申请,根据标准暂免相关费用。

(二)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熟知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三)深度精准排查,不漏一人,确保“应助尽助”。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时间紧,各系(国际学院)、中职部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务必让每一个学生知悉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四)信息精准核查,不错一人,确保“精准资助”。对因录入和报送建档立卡生信息不准确、工作不及时等导致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将进行问责。

(五)各系(国际学院)、中职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受理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咨询和申请,并及时耐心进行解答回复。学生入学报到期间,开设“绿色通道”专席,现场解答学生的疑问。

(六)注意数据信息的保密,禁止泄露学生的关键信息。

(七)各系(国际学院)、中职部要切实加强受资助学生思想教育,让思想教育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资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感恩励志等方面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因附件中涉及学生关键信息,为保护学生信息,名单将不随通知下发,如有需要,请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166700206。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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