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增强“三高三低”意识

作者: 时间:2020-12-08 点击数:

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力量和中坚力量。党员干部来自普通群众,而又有别于普通群众。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凝心聚力、共同奋斗,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三高三低”意识,增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推力。

要增强“在理论水平上提高,在言谈举止上降低”意识。理论、理论,有“理”才能“论”,是人们关于客观世界规律的理解和论述。对党员干部来说,政治理论是最重要的,是第一位的。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素质,就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就必须在政治上比群众“理”高一筹,才能更好地同错误言行、歪风邪气作斗争;才能更好地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推动干事创业。当前,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确保学出真知实效。

要在言谈举止、语言语气上要自我“降低”,就是同群众沟通交流时,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注意说话的语言、语气,能用“大白话”“地方语”,就不能用“撇声撇调”的“官腔”、套话;能“小声说”就不可“高声语”;能“婉转说”就不要“教条讲”,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亲和力,赢得群众好感与信任。

要增强“道德水准提高,在为人身段上放低”意识。党员干部要以德修身、以德服众。要具备较高的政治品德,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对党忠诚;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尽其责;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自觉带头维护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要养成良好的家庭美德,廉洁修身、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孝亲敬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要在为人“身段”上,特别是同群众沟通交流时,党员干部要注重“放下身段”“放下架子”,保持谦虚谨慎的姿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这个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容颠倒。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仆人’,那就不配当一名领导干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是要善于以群众为师,视群众为衣食父母,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不断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在“小事小节”中检验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

要增强“在工作标准上提高,在服务门槛上降低”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该论断道出了工作标准的重要性。工作标准高低,体现格局品位,体现责任担当。党员干部要不断在工作标准上提高自我,解决好标杆不高的问题,增强立标对表、争先创优的思想自觉。要强化“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压力感,“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的责任感,强化“干则优质、创则一流”的使命感,坚持高点定位、高标起跳、高质推进,始终保持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把工作干到最好、干到极致。

要在服务群众的“门槛上”一降再降,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放管服”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审批流程一减再减,工作时间一缩再缩,办事效率一提再提,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但实际工作中多多少少还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正常事需要走关系”等“中梗阻”问题,有的还存在“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自己”等现象,一定程度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治理,切实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向前一步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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