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机关党总支所辖党支部设置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党组织设置

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特点,将机关党总支原7个党支部调整为16个党支部(详见附件),上述党支部成立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原相关党支部支委委员职务自然免除。

二、支委选举工作

根据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调整情况,机关党总支要督促指导优化设置的16个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有正式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每个党支部明确1名临时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相关选举工作。

中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一审:杨静   二审:朱培   三审:杨阳
  一校:杨婷婷   二校:周维维   三校:杜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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