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4-17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的五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五年,是贵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为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就加强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纳入闭环管理,跟踪督促问效,自觉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感恩之心化作坚定维护之力。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机关党组、各分党组和各党支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在党员干部中传达学习,及时研究部署落实。

3.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4.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决定、专题调研等各项工作,都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高质量发展“六个有利于”要求,紧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对照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重大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拓展“一点十面”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不断打造创新履职品牌。

5.通过履职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动宪法宣传贯彻实施,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突出贵州特色、贵州亮点,注重“小切口”立法,善于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不断探索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工作方式,更好形成监督合力。逐步推进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6.善于通过会议集体行使职权。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议事规则,按时参加会议活动,善于通过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体行使职权,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会议举行前,应当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做好审议准备。要不断提高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质量,完善跟踪督办落实机制,确保会议务实高效。

7.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载体作用,拓宽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制定每部地方性法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立法各个环节都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更好发挥立法专家库、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强化作风保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8.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不断健全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省领导带头联系人大代表,经常听取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调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性,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广泛凝聚发展合力。用好用活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和履职服务平台,借力“互联网+”助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坚持省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等制度,每年监督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9.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为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提供保障。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人大讲坛”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活动,既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又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结合承担的职责任务,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争当勤学善谋、学以致用的表率。

10.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安排,每年选取1至2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突出问题导向,找准调查研究切入点,采取调研式推进重点工作等方式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改进调研方法,做好统筹安排,多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主动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体察关心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认真撰写调研和视察报告,提出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11.带头廉洁自律维护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对照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细则,一条一条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带头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高质量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

12.强化机关服务职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服务班子和参谋助手,要努力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优化参谋辅政、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功能,积极推进地方人大机构改革,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紧盯“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民之大事”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工作联动,支持和鼓励市县乡三级人大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建设,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贵州生动实践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持。

13.探索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认识,为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及时将有效做法和经验提炼上升为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活动和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制度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制度办文、办会、办事,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

14.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二十字方针要求,着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突出政治标准,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力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附则

15.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及时清理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修改或废止与本决定冲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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