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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健身房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工会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为方便教职工落实健身活动,增强身心健康,学院工会专设健身房一个。为加强管理,确保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1、教师健身房是教职工健身的场所,属于公共活动场所。

      2、教师健身房由学院工会直接管理,为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学院工会主席为健身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教师健身房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4、教师健身房是本院教职工健身活动的场所,谢绝非本校教职工进入。

      5、教师健身房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学院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

      6、教师健身房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教职工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7、教职工健身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向管理人员咨询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

      8、教职工健身要科学使用体育器械,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要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健身时要摘下钥匙串和手机等硬物,以防伤害身体和扎坏器械座、背软垫。

      9、教职工在健身时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健身房内吸烟,吃瓜果等零食。请勿随地吐痰,不得丢弃纸屑等垃圾。饮料瓶(罐)请随时带走,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活动场所。

      10、教职工在健身时要讲究文明、秩序,互相关照,不得喧哗,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生上课。人多时,要互相谦让,交替使用活动器械,不可一人长时间独自占用。勿赤膊,勿穿拖鞋入内健身。教师健身要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健身时严禁随意搬动、拨弄电器和灭火设备。

      11、教职工健身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

      12、健身房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规定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电器管理。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及时整理活动器械,设备摆放整齐,关好门窗,各种电器设备要切断电源。

      13、健身房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7:00-21:00  周日下午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