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5级学生顶岗实习阶段跟踪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提高顶岗实习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5级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7日 各系部自查
2017年9月8日 学院检查
二、检查对象
学院2015级顶岗实习学生
三、检查内容
1.各系部是否成立了由系主任、系总支书记任双组长的系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2.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特别是违规使用劳务中介组织实习活动;是否存在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内容;是否安排学生节假日实习或加班和夜班;
3.是否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书》;实习岗位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4.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是否签订符合规定、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的实习协议,是否存在违规签署合同、签署虚假合同等情况;
5.是否合理确定了实习报酬,并按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6.是否按要求安排了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7.是否对于学生实习人数比较集中(80人以上)的顶岗实习单位,派老师轮流进厂,保证实习企业里一直有我院教师进行管理。
8.是否严格履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安全职责,是否在实习前开展了安全教育;
9.每个2015级顶岗实习学生是否办理学生顶岗实习险,顶岗实习险办理在本系顶岗实习学生中是否实现百分之百全覆盖;
10.针对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学生需重点检查以下材料是否完备:
(1)集中实习学生:《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协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协议》、《顶岗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书》和顶岗实习险。
(2)自主实习学生:《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自找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学生安全责任书》、《单位接收函》、《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书》和顶岗实习险。
四、检查方式
1.各系部自查。请各系部根据顶岗实习相关制度要求,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教务处检查。教务处检查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对各系院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二部分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电话抽查。
3.学生处检查。组织做好2015级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险办理筛查工作。各系部2015级顶岗实习学生办理顶岗实习保险情况统计如下:
系别
|
建工
|
经管
|
人文
|
艺术
|
机电
|
信息
|
轻工
|
人数
|
820
|
1157
|
194
|
551
|
646
|
714
|
424
|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顶岗实习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认真自查。各系部按照国家及学院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对照本次检查内容,全面、细致的开展自查工作。
3.严肃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系部要立即整改,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的成果。
4.按时完成。
(1)系部:请各系部于9月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对照检查内容逐条反馈)和《学生顶岗实习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经系部主任、书记双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张啸尘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相应邮箱。
(2)指导教师:请指导教师于9月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填写《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记录》(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张啸尘老师处;要求指导教师务必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从本周开始每15天报送1次《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记录》至教务处张啸尘老师处。
联系人:张啸尘 ,联系电话:0851-88610773。
邮 箱:391064135@qq.com。
附件:
1、学生顶岗实习信息统计表(系部填写)
2、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记录(指导教师填写)
2017年9月6日
附件下载:http://www.gzqy.cn/zlxz/2079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