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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9-12作者:教务处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教学过程中的基本工具。搞好教材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做好我院教材供应和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课前到位率,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教材工作职责

1、教材供应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承办。其具体任务是:组织教材征订;负责教材保管和发放;核算教材经费;建立教材使用档案等。

2、教材的选用和计划由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工作。公共文化课教材由基础教学部选订,专业课教材各系根据专业情况选订。

3、系部教材审定小组负责系部教材的审定,学院教材审定小组负责全院教材的最后审定。

二、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符合高职人才培养要求,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的目的和要求,深浅恰当,利于教学。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国家重点教材、优秀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2、选用教材既要考虑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有所更新,选用最新出版的教材,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三年内出版的教材。

3、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只能订购一种教材。如要求订购一种以上,必须说明理由。

4、教材一般以一届的用量订购。

5、我院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必须按教材征订工作程序,经学院批准后才能选用,原则上只使用一年,若使用效果好,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续订。

6、对于新课程或新版国家规划教材,除选用的版本外,各系部可征订2-4个不同版本(每版本2套)作参考,便于以后选用。

7、有关教学挂图、磁带、资料室和实验室用资料等,教务处酌情办理订购与领用手续。

三、教材征订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分别于5月和11月中旬向各院系(部)发出征订通知。

2、各系部(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规划等组织教师(含兼职教师)选取本系部(教研室)下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教材的名称,教研室初审,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定,填写教材使用计划。

3、系部教材选用审定工作小组集体审定后,系(部)领导签字认定。

4、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将《教材使用计划》送交教务处,秋季教材报送时间为6月20日前,春季教材报送时间为12月20日前。

5、教务处汇总并编制全院教材使用计划和教材订购计划,由教务处审查后,提交学院教材选用审定工作组审定,批准后进行征订。

6、教材征订方式:教务处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教材供应主渠道单位,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教材订购协议,保障教材按时供应。

7、教师临时需要征订的教材,须在用书三周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由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及时与教材供应单位联系,以便调整。

四、教材发放

1、教材室根据《教材使用计划表》按时给学生、教师发放教材。每学期初正式上课前,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交费注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财务处收据或学生证到教材室领取教材。教务处在开学后检查教材领取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2、正式上课后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利用上课时间领取教材。学生交费后在本学期内不领取教材者,下学期不再补发,且不予退款。

3、学生拿到教材后应仔细核查教材版本、单价、数量,如有问题,及时在教材室解决,逾期不予办理。

3、学生如因中途退学、转学、休学、转专业或其他原因,需变换教材的,应在办完学籍变更手续后,及时到教材室补领或退(换)教材,所退换的教材不能涂写过或使用过。

五、教材经费

1、学生的教材费用一律由学院财务处统一代为收取、代为支出。按秋季预收、春季教材发放结束后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办理。

2、毕业班教材结算工作在秋季教材发放结束后进行。

3、若需补交书费时,教务处下发通知到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及时收齐教材费后交财务处。对不按期交费的学生或班级,按欠费处理。若需退书费时,由教材室统一汇总并造表报学院财务处审核,按班级退还学生。

4、学生交纳教材预收款后,各系(部)和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生教材费。

六、附件

1、教师领取授课教材须知

2、学生领取教材须知

 

教师领取授课教材须知

 

为配合学院各系(部)顺利开展教学活动,保障教学任务按期完成,现将教师领取授课教材手续做如下规定。

一、每学期中,各(部)根据所辖专业的教学计划在《教材使用计划表》内填写下学期教师用书。教材室按学期任课安排为教师征订教材及配套书,中途丢失者,应由个人购买,教材室不予补发。

二、教材室根据《教材使用计划表》按时给任课教师发放教材,教师凭教师任课通知领取教材。如个别外聘教师尚未确定等其他原因,可由各系部代领。

三、同一课程的教材若无变化,教材使用的更换周期为:经济类、计算机类一年;文史社科类、理工类二年。教材重新修订或版本更换的按正常手续领取。

四、为满足教学参考、优选教材的需要,各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征订有关教材或相应的教学参考书,教材室根据《教材使用计划表》发放到各系(部)。各系(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开展对所选用的教材、教学参考用书的研究工作,建立教材质量、教材使用档案,加强管理,为教材评价和选用提供依据。

 

 

 

 

 

 

 

学生领取教材须知

 

一、每学年初(秋季),学生应按规定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和书款,各班级凭交费收据到教材室领取教材;春季各班级列出到校学生名单到教材室领取教材。

二、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到教材室领取教材。教材出库时应仔细核查教材版本,单价、数量。如有问题,立刻找教材室的老师解决。否则,教材出库后再发生教材短缺等问题,教材室不再负责。

三、正式上课后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利用上课时间领取教材。学生交费后在本学期内不领取教材者,下学期不再补发,且不予退款。

四、学生学籍有变动时,应在办完学籍变更手续后,及时到教材室补领或退(换)教材,所退换的教材不能涂写过或使用过,否则不予退(换)。

五、教材费一律采取秋季预收、春季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办理。每年春季教材发放结束后,教材室负责结算各班级教材费。毕业班教材结算工作在秋季教材发放结束后进行。

若要补交书费时,由教务处下发通知,各班学习委员(班长)可到教材室核实,各班级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对无故拖欠教材费按期不交的个人,按欠费处理。

若要退书费时,由教材室统一汇总并造表报学院财务处审核,按班级退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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