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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作者:张青武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院属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及《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4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院2025-2026学年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获得资助,现将2025-2026学年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院在读中职一至二年级、高职、本科且具有我院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1.中职一至二年级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免(补)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免(补)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学年。

2.高职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免(补)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学年。

3.本科

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免(补)学费,标准为3830元/生·学年。

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就读专业收费标准即为免费,未达到就读专业收费标准即为补助。

二、资助方式及流程

(一)资助方式

1.本科免(补)学费3830元,高职免(补)学费3500元,中职一至二年级免(补)教科书费400元及住宿费500元。资助标准高出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发放给学生,资助标准不能覆盖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学生需按要求缴纳。

2.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学年,将按学期发放(500元/生.学期)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3.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免学费、教科书费及住宿费所短缺的资金将由财政按照人数和资助标准补助给学校。

(二)资助流程

1.学生申报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通过“贵州轻院云上校园”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及银行卡扫描件或照片。申请审核通过后,首次申请的同学需提交申请表(通过系统下载打印)、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及银行卡复印件(需写上姓名及卡号)。申请时间: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12日。

2.申请受理与资料收集

各系部(院)及时受理学生申请,积极指导拟资助名单(见附件1、2)中学生进行申请,不在拟资助名单中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做好资助政策解释,并指导学生申请。

各系部(院)填写拟资助名单中学生未提交申请的原因,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电子档(邮箱:386998134@qq.com)及纸质档(签字盖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系部(院)收集首次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资格审核与资金发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于各年级开学报到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核查出拟资助名单,并提交财务处及各系部(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交申请学生进行多次核查,形成资助名单,及时完成学费最终减免及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同时,按照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4.费用减免

财务处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拟资助名单,办理本科、高职学生暂免学费,中职学生暂免教科书费及住宿费手续,在收到最终资助名单后完成最终减免手续。

对费用减免情况,学生可通过网上自助缴费查看是否已减免学费(本科、高职),减免教科书费及住宿费(中职),或咨询辅导员、各系部(院)资助经办人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进行减免的,请及时报备给辅导员,并逐级上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助资格认定与费用补交

按文件要求和程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对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进行多次审核,如通过认定,暂免学费或教科书费及书本费变为直接免除;如未通过认定,学生应及时足额补交相关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无障碍入学。学生入学报到时,持续开启“绿色通道”,对疑是我省脱贫家庭学生,只要学生提出申请,根据标准暂免相关费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应助尽助”。各系部(院)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知悉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三)做好信息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在统计、汇总及使用学生信息时,要做好信息保密,禁止泄露学生的关键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四)加强思想教育,确保资助育人实效。各系部(院)要切实加强受资助学生思想教育,让思想教育与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资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感恩励志等方面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因附件涉及学生关键信息,不随通知下发,将以加密邮件方式发到院属各相关部门。学生需查询的,请向辅导员、系部(院)资助经办人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166700206。

特此通知。



  一审:任韵如   二审:杨娟   三审:龙金昌
  一校:苗宪旭   二校:王袁   三校:余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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