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务公开 >> 规章制度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28作者:肖仕银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全面提高教师职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硬、专业素质能力强的教职工队伍,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提高学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1. 教职工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1.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实践统一;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择优选派;

    3.统筹规划、分类分级管理;

    4.立足行业、服务学院发展;

    5.坚持非必要不参加原则,按需培训,严格把控。

  2.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本院教职工参加的各级各类培训级学院自行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内容

  3. 学院培训工作按照“学院统筹规划、职能归口管理、院系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院教职工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重点培训项目的统筹安排。

    各职能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或根据牵头负责单项工作具体需要,归口负责相应培训工作。

    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本单位教职工参加培训,并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培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4. 培训内容

    1.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是学院针对新录用教职工开展的入职培训和上岗培训。

    入职培训由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院发展历程及未来发展规划,学院文化、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等。通过入职培训使新教职工适应新环境,了解学院,融入学院,顺利完成角色转变,积极投身于学院工作之中。

    上岗培训由教职工所在部门或所任岗位工作相关统筹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基础技能等。通过上岗培训使新教职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能,更快承担起岗位工作。

    2.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及发展培训

    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及发展培训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教师所在部门具体实施,对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实施“一对一”指导,指导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传承,教书育人、教学改革、科研与社会服务、实践能力提升等。

    3.师德师风培训

    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师德修养等。

    4.教学能力培训

    教学能力培训由教务处统筹组织。

    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与技巧、课程开发建设能力培训等方面,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职业教育先进理念、教学方法与技巧、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教学实践与演练建设等方面。

    专业建设及专业知识培训由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采用面授、线上教学、顶岗置换、专题讲座、企业实践等形式开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能力提升等方面。

    5.信息技术应用培训

    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

    6.科研能力培训

    由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等方面。

    7.学生管理培训

    由学生处组织实施,旨在增强学生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法律法规、学生安全等方面。

    8.教务管理培训

    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旨在加强教务工作人员掌握教学规律,贯彻执行文件政策,提升服务意识,内容主要包括排选课管理、成绩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方面。

    9.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由相关处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组织开展面向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教职工身心健康培训

    由院工会组织实施,采用外出培训、邀请心理专家、医院专家举办主题讲座等形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正确认识工作压力、有效地释放压力,各项疾病预防及治疗等方面。

    11.职业技能培训

    由继续教育中心统筹负责,各系部根据教职工专业发展需要,选派教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2.其他培训

    其他未列入培训按照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或根据牵头负责单项工作具体需要,归口负责相应培训工作。有归口不清等情况,由院领导确定。

    上述培训内容按照职能归口原则确定,如学院部门工作职责调整,按照调整后职能归口实施培训。

    第三章培训审批及实施

  5. 国(境)内培训

    1.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

    学院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归口负责部门牵头组织,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如为全院性培训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2.参加外部组织的培训

    参加外部组织的培训,由归口负责部门统筹选派参训人员。选派的参训人员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境)内培训申请表》,报请系部、归口负责部门、分管(联系)院领导签字审批(如外出参训人员为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出差管理流程报批)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6. 国(境)外培训

    赴国(境)外培训由学院统一组织,根据培训内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组织遴选。

    (一)审批程序

    归口负责部门根据培训项目组织各二级单位按规范程序选派人员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同归口负责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如申请人为党员或干部,须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派出人员。

    (二)派出管理

    1.行前管理

    (1)确定派出人员后,由怀卡托国际学院协助办理相关出境备案手续,并报备党委教师工作部。

    (2)教职工在出国(境)前,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赴国(境)外培训离/返校申报表》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

    (3)怀卡托国际学院统筹对派出教职工进行行前教育特别是外事纪律教育;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对其进行行前谈话并做好会议记录。

    2.派出期间管理

    (1)派出教职工须维护国家利益和学院利益,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外事纪律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与怀卡托国际学院和所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定期以工作总结的形式给所在单位、怀卡托国际学院、归口负责部门汇报工作、学习的进展情况。

    (2)怀卡托国际学院按照相关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教职工在国(境)外的管理。

    (3)派出部门须关注派出教职工在国(境)外期间的思想及学习工作情况,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并明确联络人,对于申请延长交流期限、提前回国及其他重大问题须及时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沟通并妥善处理;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之重要事项须及时告知教职工。

    3.返校管理

    (1)派出教职工须保证完成出国(境)培训任务,严格遵守批准的出国(境)期限,按期回国(境)。

    (2)派出教职工在回国(境)后即时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怀卡托国际学院及所在部门报到,并提供培训成果一式两份分别交至怀卡托国际学院和党委教师工作部。

    (3)派出教职工在回国(境)后须汇报学习成果,按要求提供成果报告或作专题报告、参加教师教学研讨会。

  7.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培训。申请培训时登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实施汇总表》,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8. 培训工作要求

    1.各部门须合理制定教职工培训计划,实现五年一周期全员轮训。

    2.参加长期培训学习的教职工,应按要求向学院报告培训学习情况。

    3.教职工参加培训期间,应服从培训组织方的管理,遵守纪律要求,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结束后,参训教职工应向及时将培训资料(含培训文件、培训照片、培训授课内容、培训证书等)上传人事管理系统。教职工培训资料记入教职工个人成长档案。

    5.培训结束后,归口负责部门视情况根据培训内容召集相关岗位教职工开展分享交流会,由参训教职工对培训内容、成果分享汇报,促进教职工队伍共同发展。

    6.坚持按需培训原则,对参培教职工合理使用,促使培训成果效用最大化。

    第四章培训经费

  9. 培训经费实行预算制,根据预算对培训经费进行管理。培训项目完成后由培训组织部门或参训人员按照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培训根据业务归口有专项经费的,按照相应规定从专项经费列支。

  10. 培训经费使用按照上级部门和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11. 教职工培训经历、培训效果和培训学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2. 参加培训教职工自身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其参加培训的相关经费不予报销,三年内不予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培训期间违反培训纪律影响学院声誉的,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13.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1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Copyright ©gzqy.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0003953号-2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48号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49号

访问人数:

官方微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新城校区

电话:0851—88506060

邮箱:gzqgzyyx@163.com

网站管理单位: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