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倡导移风易俗。根据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要求,参照贵阳市《关于全市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四严禁、一严格”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备案制度》。现印发你们,请各党总支、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层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备案制度》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