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办与审计处组织学院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召开“学院建设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培训会”,会议由分管学院基建工作的刘天德副院长主持。

会议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基建办需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定设计质量标准和工作进度要求。 1.从设计变更影响造价变更的比例标准进行约束,重点是设计漏项和材料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标准而引起的造价变动; 2.明确设计完成时限。二是基建办需加强对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定质量、安全、造价控制要求,主要应实行周报制度,特别是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施工质量的问题; 2.工程材料报验和实际进场的监督情况;3.施工过程中的增项减项情况;4、对施工状态(包括人员、安全、进展)等情况进行报告。

三是审监办需加强对跟踪审计单位的管理,对成果质量和造价控制提出明确要求。 1.对招标文件的审核要出具书面意见书;2.对编制清单(或审核)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成果质量制定考核标准,约定清单漏项漏量引起的造价变动比例,对清单中容易引起投标单位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关键点和风险点提出建议和意见; 3.对施工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情况实行月报制度; 4.对现场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基建办和审监办应加强变更程序的严格控制,原则上招标完成后,应尽量减少变更,确因学院需求变更的,变更程序必须完整,变更资料必须齐备。1.工程造价增加必须控制在合同签约价的10%以内, 2.学院内部审批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要求,3.“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工程联系单”发出必须经基建办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才能生效, 4.严格控制先施工后补程序现象的发生。

本次会议旨在规范项目建设,实施风险控制,加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希望各部门与各单位认真听取,积极整改,更好更快,保质保量的完成学院新校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