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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7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学术成果评审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学院将组织对2014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人员范围:全院教职工。
 
  2、时间范围: 2014年度学院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申报的起止时
 
  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于2014年11月21日前将个人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的
 
  原件、复印件、论文电子档(word文档,非扫描件)、填写好的个人申报统计表及电子档(见附件1)提交所属系部,申报人员复印件按论文、教材、论着、科研成果、专利成果等排序。
 
  2、各系部于11月27日前对本部门教职工报送的科研与学术奖励
 
  成果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将本部门教职工的教材、论着、科研结题及专利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个人申报统计表及系部审核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2)签字盖章装袋贴材料清单后联同要求的电子档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各系部报送的教职工的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进行复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奖励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院审批。
 
  三、 申报要求
 
  1、论文成果:
 
  申报人员须提交刊物原件(系部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油印清晰、完整,包括: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及封底)及电子档,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所属系部。
 
  2、教材、论着成果:
 
  申报人员须提交教材、论着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封底),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所属系部。
 
  3、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提交科研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结题通知(书)、结题证明和成果、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所属系部。
 
  4、专利成果:
 
  申报人员须提交获专利证明原件、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所属系部。
 
  5、各系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科研与学术成果原件的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论文及科研成果复印件,教材、论着、项目结题证明、专利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的申报统计表(附件1,系部编号NO:并盖章),本部门教职工的科研与学术奖励成果审核汇总统计表(附件2,签字盖章),按规定的时间及材料要求报送到科研处。联系电话:8506065。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系部报送材料需分2个档案袋,分装内容材料清单打印后贴于档案袋封面,请申报系部及个人重点查看(清单模板见附件3、附件4)。
 
  (2)电子档报送要求:各系部负责将部门审核汇总统计表、个人申报统计表的电子版及论文电子档(word文档,非扫描件)发在2929769196@qq.com邮箱(电子版统一命名示例:一级文件夹“2014年XX系科研成果”含两个二级文件夹“XX系审核汇总统计表”、“XX系个人统计表及论文”。)
 
  为了顺利地完成本次评审工作,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好评审和审核的相关工作。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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