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5)第28号院长办公会决定,对黔轻职院〔2015〕83号文件:“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管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作以下解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解释》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解释》,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解释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解释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