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6〕81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牵头,教务处配合,申报系部参与。采用系部初评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听取参评系部、班级汇报,并现场打分的方式评选出机电工程系等2个系为“优良学风示范系”、2015级软件技术2班等10个班级为“优良学风示范班”,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请予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5日。
监督电话:0851-88506052
附件:2016年优良学风示范系、示范班评选结果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