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修改)》(黔轻职院〔2010〕47号)以及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黔轻职院党办〔2016〕78号)文件要求,经过学生评议、系考核、学生处 (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核等三个环节考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顺利完成了全院36名专兼职辅导员2015-2016学年辅导员工作的考核,现根据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到学生处反映。
公示时间:从11月30日至12月2日止,共3天。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汇总表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