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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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科研机构年终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4作者:党政办公室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经2016年12月13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院6个校级科研机构(先进电池与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生物研究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大数据研究中心、贵州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所)进行2016年年终检查,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6年校级科研机构检查小组

组长:何亚平

副组长:谌洪琴  徐楠

成员:王瑾(监督)  王娟  黄振宇  王国安  汪洪  李德建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学院校级科研机构检查小组按照《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黔轻职院〔2016〕53号)及2016系部科研工作个性目标任务明细表序号5的考核内容(已上传公文群、科研管理群、学院网站),对6个校级科研机构本年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小组采用资料评审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第二会议室)

四、相关要求

1、请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李宏昌、欧阳全胜、任艳玲、汪洪、李德建、黄振宇)高度重视年终检查工作,对照黔轻职院〔2016〕5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16年度工作总结(1式3份);

②科研机构2016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式9份);

③2017年度科研机构工作规划(1式3份);

④证明材料(检查表填写内容)复印件(1式3份);

2、以上材料纸质档于2016年12月16日12:00前报学院科研处(行政楼43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zqykyc@163.com,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88506065。

3、考核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检查小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请假,有特殊原因需书面报告检查小组组长。

 

附件:

1、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

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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