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16〕120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67号)的文件精神,我院于2017年4月18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7〕19号),认真组织开展了2016-2017学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根据全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院系审查评选推荐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部推荐人选材料并审核,学院审批,拟向贵州省教育厅推荐廖彩燕等2516名学生(名单见附表)作为2016-2017学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17年5月9日至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到学院资助中心,联系人:杨娟老师,联系电话:88308752。
特此公示!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