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项工作 > 正文

学院副院长刘天德同志召基建项目消防手续办理协调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06 】

学院副院长刘天德同志召基建项目消防手续办理协调会

学院副院长刘天德同志召基建项目消防手续办理协调会

115日,为落实省委巡视组关于贵安新区部分基建项目消防设计、验收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意见,加速我院基建项目的规建手续、消防手续的办理,副院长刘天德组织各参建单位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基建工作协调会。各参建单位和基建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基建办主任张涛主持。

基建办主任张涛传达了贵安新区管委会、大学城管委会关于我院基建项目消防手续办理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原则上在20181231日前,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因历史遗留问题,如校企合作产业园,公租房,无法在20181231日前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可适当延后。

刘天德副院长详细听取了各施工项目办理消防手续的进度,办理中遇到的困难。要求各参建单位主动办理手续,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按照20181231日前,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的要求,倒排工期。并于本周内提交倒排工期表。基建办按照倒排工期表,督促各单位办理消防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