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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班级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为加强对学生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严格班级出勤管理,做好班级出勤统计记录,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旷课1天者,必须及时上报辅导员,并立即通知家长,想方设法联系学生。学生回校后,要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适当纪律处分。学生擅自离校外出,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三、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四、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五、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六、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七、严禁私自外出下河游泳。

八、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九、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十、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一、参加院系组织的文艺晚会、体育比赛、及其他各类大型活动,应遵守会场纪律

十二、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三、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十四、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十五、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十六、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十七、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十八、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十九、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二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电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

二十一、经济管理系内部成立安全信息员制度(见附件1),负责安全维稳工作。

二十二、节假日去向、回向登记制度。放假前,班主任召开班会,与学生签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节假日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班主任须掌握本班学生的去向,做好学生放假去向登记(详见附件)班长或安全信息员将班主任签字的纸质版假期去向表、“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节假日安全承诺书”交至系部负责安全维稳的辅导员老师处。学生需要按时返校。班主任于返校日当晚7点前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含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学生名单及原因)并报送系部负责安全维稳的辅导员老师处,再报系领导及学生处。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