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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实训室管理办法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09 】

实训室是进行实训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体现精神文明和校风校纪的主要窗口。为加强实训室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有效利用实训室资源,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室管理部门

实训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分工负责的制度。全系所有实训室由系部统一调配,任何个人未经系部同意不能随意使用。经济管理系实训管理科负责实训室内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日常性维护工作,后勤集团负责维修、调试等工作。系部安排专人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训室学生管理员负责实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二  实训室使用管理

(一)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活动所用实训室,由系部统一调度和安排;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使用的实训室。

(二)任课教师应当按照课程表所指定的实训室和时间上课;上课期间负责管理实训室的各项设施,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的管理规章。对实训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经济管理系实训管理科进行反映。

(三)因教学需要变更实训室安排计划,需由系主任审核调整,报我系负责教务的老师备案。

(四)教师因特殊情况(如需要调课、补课、辅导等临时教学活动)使用实训室,由本人提前申请、系部主任同意,实训教学管理老师根据实训室调度情况提出安排意见,方可使用。

(五)各教研室、学生团体因开会、活动等需要临时借用实训室的,由教研室主任或学生团体提前申请(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部批准并调度安排。

(六)临时使用实训室,只限于批准的地点和时间,不得转借或挪作它用,用后应当及时归还;

(七)学校实训室不作为学生娱乐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运动的场所。实训室内严禁有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行为活动。

三、实训室设施管理。

(一)我系负责实训教学管理的老师应当对配置的设备进行登记造册,负责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统计、对账;

(二)实训室学生管理员应当经常对实训设施、设备(包括课桌、课椅、灯具、门窗、电源插座、日光灯、计算机、投影仪等)进行检查,发现设施损坏、丢失,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修、报失;确保正常教学。

(三)实训室内的设施不得擅自挪作它用或搬出实训室。若造成相应损失,须作价赔偿。

四 实训室安全管理。

(一)实训室是学校实施实训教学的主要场所,应当保持实训室整洁、肃静;

(二)实训室钥匙指定专人配置、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三)实训室用后应当关闭门窗,并上锁、反锁;

(四)实训室内不得违章用电,注意防火、防盗,保持出口通道畅通,及时清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五)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上课、听课或上自习;

(六)不得在实训室过夜、举办舞会等一切未经允许的行为活动。

五 实训室环境卫生管理。

(一)实训室内桌椅、电脑等物品应当排放整齐、有序;

(二)禁止将食物带入实训室,实训室内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四)实训室内不得张贴与实训教学无关的纸张、图片;

(五)应当文明使用门窗、门锁、课桌椅等实训教学设备,杜绝野蛮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生;

(六)实训室经使用后,当天必须进行清洁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