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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20-06-16 】

为有序高效做好我系2020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院〈关于印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20〕9号) 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做好 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有序高效的做好 2020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系部毕业生充分就业,现结合我系789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毕业生概况

经济管理系 2020 届毕业生共有789人,其中各专业学生明细如下:会计专业110人,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53人,物流管理专业100人,电子商务专业123人,财务管理专业143人,市场营销专业75人,市场营销(互联网方向)专业44人,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41人。

二、工作目标

(一)毕业生就业问题

坚持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开拓就业市场、寻求多种就业推荐渠道、指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为工作目标。具体量化为:8月底完成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含90%),其中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就业率100%;12月底年终就业率达到95%以上(含95%),专升本升学率3%以上(含3%)。

就业率统计范围包括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升学、应征入伍等,就业与未就业以及已就业去向录入数据证明材料参考下表:

是否就业

就业证明材料

对应选择毕业去向名称

已就业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用人单位就业接收函》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自由职业


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入职后单位提供的人事批文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供的统招“专升本”名单

升学


学校武装部提供的入伍名单或者学生本人提供的《入伍通知书》(毕业年份入伍)

应征义务兵


科研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科研助理


贵州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证明材料

地方基层项目


国家西部计划等证明材料

国家基层项目


个人创办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

自主创业


到国外工作提供的工作证明

出国、出境

未就业

已报名统招“专升本”考试未确定录取的

不就业拟升学


客观原因无法就业的

其他暂不就业


主观原因无法就业的(如:无就业打算等)

待就业

(二)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一是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印制的《就业协议书》;二是需要派遣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务必于2019年6月1日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系部周红梅老师处,经系部整理统计后,将名单报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并核实《就业协议书》后编制就业派遣方案。6月3日前未交《就业协议书》的,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三、就业工作整体安排

(一)组织领导

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广泛动员,形成合力,主动、积极、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工作小组

1、成立经济管理系就业工作组

组  长:杨  阳

副组长:吕志君 梁鹏飞  

成  员:2017级各班班主任、副科级干部、专职辅导员、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

具体负责本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配合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2、就业工作组下设经济管理系就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杨  阳

副组长:吕志君  梁鹏飞

成  员:周红梅

全面负责本系就业考核工作。

3、小组成员工作分工

(一)就业指导教师

16C01

(二)各专业就业指导教师(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包专业)

3E38

四、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规范性原则

建立“一对一”责任台账,落实系部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直接责任。建立完善的中层干部包专业、就业指导老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就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最新就业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增强就业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就业工作严肃认真,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严禁各种形式的就业统计信息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决不姑息。

(二)动态管理原则

以班级为单位,就业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填写“调查问卷”,精准掌握毕业生基本信息,建立系部用人单位信息库,不断完善、更新、补充用人单位信息。力争要为每个毕业生提供2个岗位供其选择,从而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实行双向动态管理。

(三)创新性原则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各式各样的线上就业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QQ等多渠道推送就业信息,

在线上,努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其面试技能,提高线上就业效果和签约率。抓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让每一位毕业生都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发挥政策效力。

(四)有序引导原则

就业指导教师引导毕业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充分发挥“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就业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多渠道宣传动员毕业生积极参与入伍。

(五)精准帮扶原则

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建立台账,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制度。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通过个性化辅导、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贴等方式,确保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

五、就业工作流程

(一)做好就业舆情监测和引导。发挥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就业指导老师、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等各方面作用,密切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开展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引导毕业生建立良好的就业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就业稳定。

(二)疫情防控期间,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用人单位、 学院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邮寄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和办理就业手续。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学生在就业云平台上传就业相关资料,待疫情结束后,毕业生将相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三)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要转变就业服务观念和方式,提前做好开学疫情防控中的就业工作预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防控的及时性、科学性、精准性,实现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双赢的良好局面。

六、就业监督和考核

(一)系部与2020届毕业生就业帮扶教师分工合作,明确责任目标,把就业率、就业质量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作为重点考核要素纳入对就业帮扶教师的考核。从5月份开始,系部对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就业率)情况于每月月底在毕业生就业指导群进行通报。

(二)系部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就业帮扶教师认真落实教育部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帮扶指导所带毕业生就业,指导学生按要求将就业信息录入学院就业云平台。

(三)完善就业监督核查机制,系部和就业指导教师务必做到两个不能:一是学院在开展就业核查时,因同时联系不上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无法核实是否在岗就业的,不能纳入就业统计;二是原已就业,现已离岗未就业的毕业生,不能纳入就业统计。

(四)形成就业工作专项考核绩效机制。针对就业指导老师的就业工作专项考核基础绩效为10元/人/月,绩效从3月份开始计算,12月份截止,分阶段发放;针对中层干部包专业的就业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一次性考核,考核时间为8月份,绩效标准为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针对就业质量好的,给予就业质量提升绩效奖励。

1、目标性考核绩效机制。当前时间节点完成的,计算当前时间节点内的绩效,未完成的,扣除当前时间节点内的绩效。5月底,要求当年应届毕业生云就业认证率达到95%,给予3-5月3个月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8月底,就业率达到90%的,给予6-8月3个月的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12月底,达到95%的,给予9-12月4个月的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在8月30日对就业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就业率未达90%的教师,系部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就业指导教师进行适当调整。各系就业工作负责老师做好记录,并在每个时间节点将就业存档资招办核查,核查无误方予以发放。2、就业质量提升绩效奖励。12月底统计年终就业率时,就业指导老师推荐、指导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给予100元/人/年奖励;推荐、指导毕业生进入国内500强企业就业,给予50元/人/年奖励;推荐、指导毕业生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给予30元/人/年奖励。

3、数据统计真实性核查扣除机制。首先是院级核查,每次时间节点期末,根据各系报送的就业率,核查就业资料存档规范性、签章规范性,根据协议书核查与就业网信息是否一致,电话抽查就业信息是否真实,要求电话接通率达到60%以上。若发现数据造假,施行一票否决,取消系部就业工作专项绩效及相关涉事就业指导老师就业工作专项绩效,学院年终目标考核涉及就业方面的按0分给予。其次是接到有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的,经核实确存在数据造假的,按纪律检查相关举报处理办法处理,同时施行院级核查扣除机制;再次是教育部学信网学生网上反馈核查,就业数据导入教育部学信网就业系统后,若出现学生反馈就业信息不实,经招就办核实后,确实存在就业数据造假的,除施行院级核查所有扣除机制外,还将全院通报批评。

4、中层干部包专业的绩效奖励。针对中层干部包专业的就业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一次性考核,8月底,本专业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含90%),给予1000元/人的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

5、系部初次就业率未达基本要求绩效扣除机制。设置系部初次就业率最低要求为85%,对于系部初次就业率未达到85%的,学院年终目标考核涉及就业方面的按0分给予。

七、经费预算

序 号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计

备注

1

制作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果集

8本

60元

480元


2

就业帮扶工作手册

15本

20元

300元


3

就业工作优秀个人奖状

12本

15元

180元

含内页

4

笔记本

20个

20元

400元

256G

经费预算合计 1360元整

本方案遵循学院就业方案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科周红梅老师。(电话:18798008253  邮箱:841360831@qq.com)  

附件:

1.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任务分配表

2.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记录表(就业指导教师用)

3.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帮扶工作月报表(就业指导教师用)

4.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帮扶后台核实上报学院数据表(系部用)

5.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班主任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