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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20-06-16 】

各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

为有序高效做好我系2020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就业工作方案,现结合我系789位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已制定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现对我系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开展时间

2020年5月6日-2020年12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一)过程目标:

1、通知有意向把报到证派遣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2019年6月1日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就业指导教师,指导老师汇总后交系部周红梅老师;

2、转发系部就业的相关通知和文件,做好上传下达和资料收集汇总,从5月份开始,就业指导教师于每月月底在毕业生就业指导群进行就业情况通报,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积极配合系部做好就业的相关工作。

(二)结果目标:

5月底,完成就业云平台95%以上注册;8月底完成2020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含90%);12月底年终就业率达到95%以上(含95%);专升本升学率3%以上(含3%)。

三、工作方式和内容

利用QQ群、微信群等线上形式,持续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指导学生面试直至成功就业;做好就业舆情监测和引导;督促学生完成就业云平台的就业信息填写,待疫情结束后,收集毕业生相关材料原件交至系部。

就业率统计范围包括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升学、应征入伍等,就业与未就业以及已就业去向录入数据证明材料参考下表:

是否就业

就业证明材料

对应选择毕业去向名称

已就业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用人单位就业接收函》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自由职业

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入职后单位提供的人事批文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供的统招“专升本”名单

升学

学校武装部提供的入伍名单或者学生本人提供的《入伍通知书》(毕业年份入伍)

应征义务兵

科研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科研助理

贵州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证明材料

地方基层项目

国家西部计划等证明材料

国家基层项目

个人创办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

自主创业

到国外工作提供的工作证明

出国、出境

未就业

已报名统招“专升本”考试未确定录取的

不就业拟升学

客观原因无法就业的

其他暂不就业

主观原因无法就业的(如:无就业打算等)

待就业

 

四、工作分工

(一)就业指导教师

16C01

(二)各专业就业指导教师(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包专业)

3E38

五、工作考核

形成就业工作专项考核绩效机制。针对就业指导老师的就业工作专项考核基础绩效为10元/人/月,绩效从3月份开始计算,12月份截止,分阶段发放;针对就业质量好的,给予就业质量提升绩效奖励(绩效考核详细参见方案)。

(一)就业指导教师

5月底,要求当年应届毕业生云就业认证率达到95%,给予3-5月3个月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现在我系各班完成率100%);8月底,就业率达到88%的,给予6-8月3个月的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在8月30日对就业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就业率未达90%的教师,系部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就业指导教师进行适当调整。12月底,达到95%的,给予9-12月4个月的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招就电话核查,要求电话接通率达到60%以上,核查无误,方予以发放。

(二)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包专业包专业的绩效奖励

针对中层干部包专业的就业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一次性考核,8月底,本专业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含90%),给予1000元/人的绩效奖励,未达到的不予奖励。

六、其他

(一)就业工作全过程,就业数据若发现数据造假,施行一票否决,取消系部就业工作专项绩效及相关涉事就业指导老师就业工作专项绩效,学院年终目标考核涉及就业方面的按0分给予。

(二)无法核实是否在岗就业的,不能纳入就业统计;二是原已就业,现已离岗未就业的毕业生,不能纳入就业统计。

附件:

1.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任务分配表

2.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记录表(就业指导教师用)

3.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帮扶工作月报表(就业指导教师用)

4.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帮扶后台核实上报学院数据表(系部用)

5.经济管理系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班主任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