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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做好学院2016-2017学年团工作评优评先的通知

【作者:团总支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7-08-30 】


各团支部:

根据《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2015-2016级高职各班级;

2、具有正式学籍的2015-2016级高职在校学生。

二、评选程序

各评选对象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见《奖励办法》)进行申报。

各班对申报的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后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并在支部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经管系团总支。团总支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团委批准。

三、评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严格按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各系须严格审查,如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团体和个人,审核不予通过,所缺名额不予补报;

3、所有表格须认真如实填写,语言凝练,语句通顺,不得有错别字;

4、各支部要按要求切实做好初审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公示三天,接受师生监督,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所需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各班须于2017年9月12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团总支办公室,2016—2017学年学院学生工作评优评先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包含公示情况);(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评优评先推荐汇总表;(3)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米旺     联系电话:18785191249

相关文件已下发至各班团支书;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