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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就寝考勤检查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5-06-08 】

系属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维护我系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我系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学生外出酗酒及打架斗殴,避免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特制定《经济管理系学生就寝考勤制度》,请各班级遵照此制度执行。  

 

附件:《经济管理系学生就寝考勤制度》

 

  经济管理系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经济管理系学生就寝考勤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学生外出酗酒及打架斗殴,避免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济管理系所有学生及学生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  学院集中安排全系学生在宿舍统一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严禁学生晚归、不归。学生宿舍实行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00,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11:30统一熄灯,学生必须在此时间之前回到宿舍,按时就寝。在此时间之后至次日凌晨6:30期间进入者为晚归;在此时间之后至次日凌晨6:30期间未回者为不归。      

    第四条  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视为不归。 

    第五条  就寝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就寝考勤制度,分三个层次实施: 

    (一)各班级实行学生晚归、不归的每天汇报制度。各宿舍长每天晚上11:00负责将晚归、不归情况报给各班信息安全员,由信息安全员报宿管部指定学生干部,如有不归情况须于当晚11:30前将具体情况报宿管部部长,由宿管部部长报经济管理系值班辅导员并填写《经济管理系学生晚归、不归学生登记表》,当晚由值班辅导员及时通知班主任及时处理。次日9:00由宿管部部长报张冀老师并及时通报。

    (二)实行学生晚归、不归的定期检查制度。此项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宿管部、纪检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对学生晚归、不归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三)实行学生晚归、不归情况通报制度。此项工作由宿管部负责,学生当天晚归、不归的情况由张冀老师于次日再次反馈给各班班主任,班主任须及时做好学生的批评教育工作。各班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第六条  凡应在校的学生,由于非正当理由晚归或不归者,按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处理。 

    第七条 学生在宿舍熄灯后外出视为晚出。 

    第八条 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宿舍楼和校门,凡晚出者,必须持盖有系公章的证明或院医院证明(如病情紧急,可先治疗再补证明),并在值班室持证登记后方可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熄灯后临时外出的,须征得值班辅导员同意。 熄灯后由宿舍楼外出的,须辅导员签名同意;辅导员当晚不在校的,由学生本人先电话联系辅导员并经值班的宿管员通话确认,同时在宿舍楼值班室登记。 

    第九条 宿舍长、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负有监督学生晚归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应做好表率,督促同学舍友按时就寝。 

    第十条  由于学生晚归、晚出、不归,在校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经济管理系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