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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2014~2015学年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 | 发布日期:2015-10-27 】

        经济管理系按照《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5〕48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全方面考核的原则,力争科学、公正、准确地评价学生。经周密部署、认真评选、严格审核,本学年我系校级“评优评先”圆满结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的作用。现将此次评评优评先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系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在此次评选工作正式开始前,我系成立了以李德建主任、杨阳书记为组长,滕丽娜副主任、罗传青副书记为副组长,我系专职辅导员、13、14级班主任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及时召开了评选工作小组会议,在会上详细布置和部署了此次评选工作的基本步骤,明确了评选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我系各班人数情况科学合理地分配出名额比例。

        二、制定了严格的评选细则和四级审核制度

        我系按照学院相关文件制定了《经济管理系评优评选评选细则》,各班级按照我系《细则》严格进行评选工作。按照我系建立的四级审核制度进行审核。

        第一级,由各班成立了班主任任小组长,包括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在内的民主评选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评选工作,具体由各班班主任组织评选、审核、上报。

        第二级,由学生会纪检部、秘书部成员集中审核,并筛选出未及时上报的班级和条件未达标的同学。

        第三级,由我系负责资助工作的杨丽彦老师再次审核,并将不合格的情况反馈给相关班级,并接受申诉。

        第四级,由我系评选工作小组终审。

        四、确认及公示

        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我系在审核工作结束后,打印了各班获评学生名单,并在我系学生工作公告栏公布3天,接受民主监督。本次评选工作,受到了广大同学们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评选工作进展顺利。

        五、对今后评优评先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信息化。以信息化促进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向规范化、高效率方向发展。

        第二,建议学院实行加分制度。大学教育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书本知识的积累,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工科学校,更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所以我系建议学院考虑是否将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评选条件。

        第三,将单科评分条件换成总评分条件,并提高总平均分。比如一等奖学金需达到平均分90分以上,不能挂科、补考,但不再对每科分数设置最低分。

        六、总结

        本次学年“评优评先”活动开展基本顺利,达到了树立榜样,鼓励先进的目的,也为同学们下一个阶段的学习起到了很好的启示和促进作用。另外,参与评选和审核工作的学生干部也充分了发挥主人翁精神,在追求责任和效率的同时,也展示了我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同学们普遍认为,“评优评先”不光是激励手段,更有警醒的作用。只有摆正学习态度,正确处理学习和实践之间的关系,才能获得下一阶段学习的胜利!